企业管治

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根据上市规则第3.21条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制订其书面职权范围。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及监督本集团的财务报告程序及内部监控程序,并制定和审查企业管治的政策及程序及向董事会提出推荐建议。

审计委员会:彭汉忠先生 (主席)
 邬锦雯教授
 黄耀辉先生

薪酬委员会

公司根据董事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通过的一项决议案设立薪酬委员会,并根据上市规则第3.25条及企业管治守则制订其书面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及釐定应付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花红及其他报酬的条款,并设立正规而透明的程序以制订薪酬政策。

薪酬委员会:邬锦雯教授 (主席)
 董慧敏女士
 黄耀辉先生

提名委员会

公司根据董事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通过的决议案设立提名委员会,并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制订其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董事会的架构、规模、组成及多元化程度,并就董事委任及董事会继任管理向董事会提出推荐建议。

提名委员会:杨金明先生 (主席)
 彭汉忠先生
 邬锦雯教授

董事长及行政总裁的角色

杨金明先生自二零零六年九月起一直管理本集团的业务及整体策略规划。董事相信,将董事长与行政总裁的角色交由杨金明先生出任对本集团的业务经营及管理有利,并会为本集团提供强大而一致的领导能力。因此,本公司并无按照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2.1条的规定将我们的董事长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分开。除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2.1条外,公司的企业管治常规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